刘晓波(1955年12月28日- )是生于吉林长春的中国作家、持不同政见者、著名政治犯,曾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第三届会长。2010年度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他长期以来以非暴力方式在中国争取基本人权。[1][2]刘晓波是除了达赖喇嘛之外,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注 1]。
他曾经参与八九民运,并在2008年发起《零八宪章》。六四之后著书立说呼吁政治改革,并多次被捕入狱,长期以来以非暴力方式争取中国基本人权”[1]。最后一次入狱是在2009年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预期出狱日期为2020年6月21日。他的妻子刘霞在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之后也一度被软禁。
个人经历
早年
刘晓波于1955年12月28日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69年至1973年随父母奔赴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公社插队下乡。1974年7月,在他19岁时再次被安排下乡至吉林省农安县三岗公社。1976年11月回到长春市在建筑公司任职工人。
他于1977年考入吉林大学中文系,并于1982年取得文学学士学位,随后考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攻读文艺学硕士学位。1984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就职于北师大中文系讲师。1986年开始在北师大攻读文学博士学位,并于1988年毕业。
1980年代中期,刘晓波因对李泽厚的批判而名震文坛。被称为“黑马”[3]。1988年8月至11月应邀赴挪威奥斯陆大学讲授中国当代文学。1988年12月至1989年2月应邀赴美国夏威夷大学讲授中国哲学、中国当代政治与知识分子,并进行该专题的研究。1989年3月至5月应邀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4]
参与中国民主运动
1989年4月27日至6月4日,刘晓波在北京参与六四事件,是发起者和天安门四君子之一。1989年6月6日至1991年1月因参与六四事件,被判“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而被捕入狱[5]。1989年9月被开除公职。
由于刘晓波抨击时政、关注民间维权、呼吁为六四平反和要求中国当局进行民主宪政改革,他也成为了中国当局重点监控的对象,在每年的一些敏感时期(如六四周年、两会、党代会等),刘晓波都会被中国当局实施某种程度的软禁,要求不得外出、访友,甚至切断其电话、网络的通讯[6][7][8]。
1991年1月出狱后至1995年5月,刘晓波在北京从事写作及参与中国民主运动。1995年5月18日至1996年1月被监禁在北京郊区。获释后继续从事民运及自由写作。1996年9月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处劳动教养3年,同年与刘霞结婚,[9]劳动教养随后于1996年10月8日至1999年10月7日执行。1999年10月7日获释,之后一直在北京从事自由写作。
2003年11月当选为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资助的独立中文笔会第二届会长。2005年11月2日,再次当选为独立中文笔会第三届会长。
起草零八宪章、被捕和审判
- 参见:零八宪章
2008年,刘晓波发起与参与起草了《零八宪章》,并与300多名中国各界人士一同签署。该宪章于同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时发表。《零八宪章》以捷克斯洛伐克《七七宪章》的风格写成,主要是呼吁言论自由、人权和自由选举[10]。至2009年5月,该宪章有超过8600个签名。[11]
被捕与审判
拘捕日期
2008年12月8日
拘捕机构
中国北京市公安局
拘捕原因
发起和签署《零八宪章》,呼吁政治改革
审判日期
2010年2月11日
审判机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入狱时间
2010年5月26日
关押地点
辽宁省锦州监狱
出狱时间
2020年6月21日
《零八宪章》起草后,2008年12月8日,刘晓波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12月9日被监视居住。12月11日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对刘晓波可能面临长期监禁表示担心。12月14日,香港支联会三团体在中联办外示威要求释放刘晓波。[12]
2009年6月23日,刘晓波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经中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3]。一审判决书[5]指控刘晓波在“观察[14]”、“BBC中文网” 等境外网站上发表 《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等“煽动性”文章,“造谣、诽谤”中国政府。刘还在《零八宪章》中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5]等多项主张,试图“煽动颠覆”中国政府。判决后刘晓波表示将提出上诉[16]。
2010年2月11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刘晓波的上诉,维持对他的原判。[17]刘晓波于2010年5月26日开始,在辽宁省锦州监狱服刑。同年10月8日,刘晓波在服刑期间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1]
判决反响
中国大陆
2009年12月10日,328名《零八宪章》的起草者和签署人发表声明,表示愿意跟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在《我们愿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声明说,如果刘晓波被起诉,那么作为《零八宪章》的签署人,每一个人都是案件的组成部分,“对刘晓波的起诉就是将我们每一个人都置于审判席上;如果判处刘晓波先生有罪,也等于判决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罪。我们只有和刘晓波先生共担刑罚”。[18]
2010年1月,崔卫平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了100多位中国知识分子对刘晓波获刑的看法,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看法发表于Twitter[注 2][19]。
2010年1月15日,中共老干部胡绩伟、李普、戴煌、何方发表公开信,信中称对刘晓波被判刑“感到困惑不解”,“刘晓波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主要罪证是提出了‘联邦共和国’的口号。年轻的同志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些老同志都记得:‘联邦共和国’的口号是早在中国共产党‘二大’就提出来的,‘七大’党章党纲又重申的正确口号。我们党正是依靠这个正确口号和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方针政策,才赢得各族人民的支持,从而打败了国民党反对派,一九四九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15日后,20名中共元老,包括前毛泽东秘书李锐、新华社前副社长李普、前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杜导正、著名散文家袁鹰、著名诗人兼评论家邵燕祥、著名律师张思之等联署公开信,要求撤销对刘晓波的一审判决。[22]
香港
2008年12月14日香港支联会等团体举行示威,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
2010年2月11日香港抗议北京驳回刘晓波上诉,游行要求立即释放刘晓波
2009年12月25日,刘晓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时,香港支联会、四五行动、天安门母亲等民运组织成员游行以示抗议。[23]12月27日,二十多名香港巿民在深圳罗湖桥静坐声援刘晓波,其中多人被当局扣查,包括记者。[24]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中也有一个叫做“强烈要求大陆当局立刻释放刘晓波!”的群组[注 3],至今已经有12000多人加入。《明报》也作出了关于这个群组的报道[25]。
2010年2月11日,上诉被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时,香港支联会抗议中国当局对刘晓波进行政治审判。[26]
[编辑] 国际
奥巴马访华时期,香港人要求释放刘晓波的游行
刘晓波的庭审以及宣判引来国际社会的瞩目,但北京方面拒绝任何其他国家的传媒以及外交官出席旁观庭审,并指出“外国外交官会干涉法庭审判”[27]。
刘晓波因发表零八宪章被刑事拘留后,引来某些西方国家对中国政府的强烈不满,美国国会众议院以410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一项旨呼吁北京当局立刻释放刘晓波的决议案。[28]议长南希·佩洛西发表声明,呼吁国际社会谴责中国拘捕刘晓波的举动。[29]美国国务院表示,中国应该立即释放刘晓波,并尊重所有中国公民应俱有国际所公认表达他们意愿的权利。国务院发言人凯利说,自刘晓波被拘捕以来,美国就刘晓波的案件和中方官员已进行了多次交涉。欧盟同样要求中国释放刘晓波,并结束对签署《零八宪章》的其他人员的骚扰和拘留。[30]美国驻华大使馆官员里高利·梅表示“美国政府对此深表忧虑。对于发表和平政治言论的人进行迫害,这种做法违背了国际社会公认的人权标准”。
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政府代表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发表声明表示“判处著名异议人士刘晓波11年监禁是非常‘不恰当的’。这一判决结果有理由让人们对中国的言论自由及司法公正状况感到担忧”。[31]
对于审判结果,德国总理默克尔表示“震惊”,并希望中国对此案加以修正;德国外长基多·威斯特威勒对此案“深表忧虑”;德国联邦议会主席兰马特认为该案“令人惊恐”。[32]
12月26日,法国外交部对刘晓波被判重刑发表公告,呼吁中国当局履行与欧洲联盟人权对话中所作的承诺。对中国重判刘晓波,法国深感忧虑。[33]
国际间包括大赦国际、人权观察、记者无国界和国际笔会等机构,也不断呼吁中国政府将他释放。[34]
2009年12月28日,达赖喇嘛对刘晓波被判刑发表公开声明,认为“中国政府对刘晓波这样表达言论自由人士的肆意判刑,显然违背了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准则,以及中国宪法明文规定的言论自由精神”。[35]
2010年1月22日,代表了来自36个国家、800多名学者的欧洲汉学学会,向胡锦涛发出公开信,呼吁立即释放刘晓波。[36]
2010年3月10日,全球150多名学者、作家、律师和人权倡议者在致吴邦国联名信中,呼吁代表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通过推动释放刘晓波来表明中国将以认真态度来实现法治的目标。[37]
获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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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
2010年1月19日,国际性作家组织“国际笔会”美国分会提名刘晓波角逐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捷克前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达赖喇嘛、南非图图大主教等多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和其他一些知名人士联名推荐刘晓波为和平奖人选。[38]
2010年10月8日,诺贝尔评审委员会主席托尔比约恩·亚格兰宣布,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以“在中国为基本人权持久而非暴力的奋斗”为由,向其颁发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1][39]。
“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已郑重决定将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刘晓波,以表彰他以非暴力的方式对中国基本人权的保障所做出的不懈奋斗。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一直坚信,人权与和平,二者休戚相关,密不可分。人权乃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先生在其遗嘱中所希冀的“各国间兄弟情谊”之先决条件。
在过去数十年间,中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现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数以亿计的中国民众由此摆脱了贫困。与此同时,中国民众参与政治的范围也得到了拓展。 中国与日俱增的国际地位,必须伴随着与时俱进的责任。当下,中国实际上违反了其所签署的有关公民政治权利的多项国际协议,同时也违反了其国内的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实践层面上,事实证明,这些中国公民本应享受的自由被确定无疑地剥夺了。
二十年以来,刘晓波一直是基本人权在中国实践的代言人。他曾参加了1989年的天安门抗议;他是作为中国人权宣言的《零八宪章》的执笔人——该宪章发表于2008年12月10日,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纪念日。次年,刘晓波便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刘先生一直明确表示,此审判既违反了中国宪法,也侵犯了基本人权。
此项旨在确立普世人权的中国实践的运动,得到了海内外众多中国人的支持与响应。纵然身陷刑罚,刘晓波已经成为了方兴未艾的中国人权奋斗的标志与丰碑。
”
其妻刘霞接受有线电视台记者吕秉权电话访问时心情激动,感谢每位支持刘晓波的人,并希望正在监狱中的丈夫能到挪威领奖。[41]刘晓波在狱中知道自己获奖,把奖项献给六四事件的亡灵,并认为应该得奖的是天安门母亲。[42]
联合国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多发表声明,对刘晓波获奖表示祝贺或欢迎。多个人权组织也要求北京当局释放刘晓波和异见人士。
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引起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应,中国政府声称这违背了和平奖的宗旨,是对诺贝尔和平奖的“亵渎”。[43]中共同时加紧了对相关内容的审查和屏蔽[44],也拘捕了庆祝刘晓波得奖的人[45],并软禁刘霞[46]。
观点、争议与评价
三百年殖民地言论争议
1988年,香港《解放月报》(现《开放杂志》)记者采访刘晓波时问道:“那什么条件下,中国才有可能实现一个真正的历史变革呢?”刘晓波回答:“三百年殖民地。香港一百年殖民地变成今天这样,中国那么大,当然需要三百年殖民地,才会变成今天香港这样,三百年够不够,我还有怀疑。”他在2006年表示,这句话是其西化信念的极端表达,虽然这句即兴回答经常被一些民族主义者用来批判他的“卖国主义”,成为中共对其“政治迫害的典型证据”,但他并无意收回。[47]
伊战态度
美伊关系上,刘晓波支持前美国总统、共和党的小布什的做法,反对2004年总统候选人、民主党的约翰·克里以及法国的反战态度。刘晓波认为由于伊斯兰的恐怖主义与九一一袭击事件,小布什发动的伊拉克战争是应该的,他认为此次战争是中东地区的反恐行动与自由民主的推动。伊战后的大选时,他对伊拉克人“长期被暴政和战争蹂躏”后重建民主表示赞扬,对死于战争和恐怖袭击的伊拉克人和美国士兵表示“不该忘记”。[48][49][50]
对阿拉法特的评价
刘晓波称1994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亚西尔·阿拉法特为“老恐怖分子”。他认为阿拉法特的病死给巴以和平带来了希望。[50]
我没有敌人言论争议
一般视刘晓波为温和民主派[51]。2009年12月23日,刘晓波在狱中发表文章《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至RFI和《新世纪》,称其“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感到检察官、监狱管教的尊重,称赞所在监狱的环境与管理,应“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并认为中共“和谐社会”理念是一种进步。[52]该言论在较激进民主派中有一定争议。[53]另一名著名民主运动人士魏京生也对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感到不公,称刘晓波“对政府有更多合作的表态,对其他受苦的反抗者有更多批评”。[51]
其他评价
负责把《零八宪章》翻译成英文的普林斯顿大学中国问题专家林培瑞称,在自己强烈反对下,宪章删除了有关批评打压法轮功的言论,加入了“六四”话题。林培瑞说,刘晓波起初非发起宪章的领袖,但确是宪章重要起草人。他形容宪章运动中的刘晓波“如扑火灯蛾,无惧于赴汤蹈火”。[54]
美国《时代杂志》将刘晓波与昂山素姬、曼德拉、甘地和马丁·路德·金等一同列为“十大政治犯”。[55]
获奖情况
- 1990年获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
- 1996年再次获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
- 2003年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杰出民主人士奖”
- 2004年12月21日获得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的2004年度“捍卫言论自由奖”。
- 2004年第九届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获奖文章为《“新闻腐败”不是新闻》,发表于《开放》月刊2004年1月号。
- 2005年第十届香港人权新闻奖大奖,获奖文章为《权贵的天堂 弱者的地狱》,发表于《开放》月刊2004年9月号。
- 2006年第十一届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获奖文章为《汕尾血案的始末和背景》,发表于《开放》月刊2006年1月号。
- 2009年3月,获得同一个世界电影节的Homo Homini奖,该奖项由People in Need基金会组织设立,用于促进言论自由、民主以及人权。[56]
- 2009年4月,获得美国笔会颁发的2009年度巴巴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写作奖。[57]
- 2010年10月4日获《人权观察》颁发的“艾莉森·黛丝·弗基斯非凡运动奖”
- 2010年10月7日获得德国笔会赫尔曼-凯斯滕奖。[58]
- 2010年10月8日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1][2][59]。
主要著作
- 《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年.
- 《审美与人的自由》.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88年.
- 《形而上学的迷雾》.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9年.
- 《赤身裸体,走向上帝》. 时代文艺出版社. 1989年.
- 《末日幸存者的独白》. 台湾时报出版. 1993年.
- 《中国当代政治与中国知识份子》. 台北唐山出版社. 1990年.
- 《刘晓波刘霞诗选》. 香港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 2000年.
- 用笔名“老侠”与王朔合著. 《美人赠我蒙汗药》. 长江文艺出版社. 2000年.
- 《向良心说谎的民族》. 捷幼出版社. 2002年.
- 《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 劳改基金会. 2005年.
- 《单刃毒剑——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批判》. 博大出版社. 6月 2006年.
- 《大国沈沦——写给中国的备忘录》. 允晨文化. 10月 2009年.
家庭
刘晓波的第一个妻子是陶力。两人有一个儿子刘陶。两人在六四事件之后离婚。1996年刘晓波和第二任妻子刘霞结婚。
